2015年9月底至2016年4月底,第十屆中國國際園林博覽會將在武漢舉辦,本屆園博會園址位于武漢市張公堤城市森林公園西段,全園規(guī)劃總用地213.77公頃。中國國際園林博覽會(The China International Garden Exposition)由國家住建部主辦,創(chuàng)辦于1997年,會期通常為6個月,是我國園林行業(yè)層次最高、規(guī)模最大、影響最遠的國際性重大盛會。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武漢園博會特面向國內(nèi)外專業(yè)設計機構、專業(yè)設計師和設計愛好者公開征集第十屆國際園林博覽會吉祥物、口號及特許商品,旨在舉全國之力、集世界智慧,遴選符合武漢園博會理念和主題的設計,并通過此次征集活動向全世界傳播“生態(tài)園博,綠色生活”的武漢園博會主題。
一、主辦單位(以下簡稱為“征集人”)
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自2013年10月18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4日北京時間18時整。
三、征集要求
(一)吉祥物設計要求。
1、吉祥物設計需深刻理解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辦會理念、活動主題及活動目標,形成整體風格。
2、吉祥物設計應融合武漢地域文化特色,反映武漢園博會的形象,具有擬人化特征,并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xiàn)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3、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具有文化特色和獨特風格。
4、形象設計可以抽象,也可以具象,具有獨特性、唯一性,區(qū)別于其它大會的吉祥物。
5、形象活潑、可愛,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吸引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別和年齡段人群的普遍認同。
6、需為吉祥物命名,吉祥物名稱易于記憶和傳播,具獨特意義且無歧義。
7、吉祥物形象應方便印刷及制作毛絨玩具、模型、特許商品等延伸展示產(chǎn)品,并具備靈活性和商業(yè)開發(fā)價值。
8、應征作品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二)口號要求。
1、本屆園博會主題為“生態(tài)園博,綠色生活”,口號作為主題的延伸內(nèi)容,要充分體現(xiàn)園博會理念、迎合主題。
2、口號要充滿活力、通俗易懂、簡明易記、瑯瑯上口、普及度高,以4個字至8個字為宜,最長不超過12個字。
3、征集口號不能與已使用的國內(nèi)外大型活動主題口號重復。
4、口號將面向全世界,使用世界語言,使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中文口號和英文口號應同樣精彩。
(三)園博特許商品設計要求
應征作品應充分體現(xiàn)武漢地域特點、文化內(nèi)涵、都市風貌、知名品牌及武漢園博會主題,符合“原創(chuàng)、環(huán)保、新穎、實用、美觀” 的理念和要求。
1、主題要求
應突出武漢園博會“生態(tài)園博、綠色生活”的園博主題。
能反映湖北省及武漢市的地域特色、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特色旅游資源,體現(xiàn)武漢作為國家中心城市的特點。
2、制作要求
1)、禮品在選材上盡可能地使用純天然的原材料進行作品設計制作,例如:木、藤、竹、鋁、銅、布、蠶絲等。
2)、制作應符合相關技術質(zhì)量標準和安全標準。
3、成品要求
1)、成品原則上能代表武漢市形象、符合外事商務水準,具有豐富的文化內(nèi)涵、藝術品位及實用性。
2)、成品可為適合旅游消費和商務饋贈的紀念品、工藝美術品、文化家居用品、小商品和土特產(chǎn)品等。
3)、近3年內(nèi)已參加過國內(nèi)相關禮品大賽獲獎商品原則上不納入本次禮品征集范疇。
四、應征者
(一)、全球所有關心、支持中國2015年武漢園博會的個人和機構,均可按照本規(guī)則參加征集活動。征集人歡迎專業(yè)的設計機構和設計師(包括但不限于藝術類設計機構和其他從事機構標志、形象戰(zhàn)略、品牌發(fā)展的專業(yè)機構,或有標識設計相關經(jīng)驗的專業(yè)人士),以及每一位愿意為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貢獻智慧的海內(nèi)外人士參加征集活動。
(二)、凡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需仔細閱讀本公告并填寫簽署《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吉祥物、口號及特許商品征集大賽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及《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吉祥物、口號及特許商品征集大賽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并按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的,均可成為本征集活動的應征者。
(三)、任何參與本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五、應征辦法
1、實物類的參賽作品須提供經(jīng)制作及生產(chǎn)加工后的成品,并附有作品說明(含:作品名稱、材質(zhì)、價格、工藝、規(guī)格、作品簡介等)。
2、設計類的參賽作品須提供概念性設計圖稿(模型),并附有50-100字左右的作品說明(含設計主題、基本構思、園博會特許商品需含工藝流程、使用材料、制作成本、銷售價格等),設計圖稿須同時提交電子文檔。
3、應征人應提交《作品設計稿》、《報名表》、《承諾書》三份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均一式三份。
4、應征人可登陸武漢園博會征集官方網(wǎng)站上下載《征集公告》、《報名表》、《承諾書》,并了解征集工作相關信息。
5、所有應征材料應使用中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fā)生歧義,以中文為準)。
6、應征人可以單獨完成作品,也可與其他人共同完成。
7、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應征人自留底稿。
8、應征不需繳納任何費用。
9、應征作品報送方式: 應征作品可以登錄征集專題(www.shijue.me/cigexpo)頁面進行投稿,也可以通過郵寄、直接交付等方式送達以下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解放大道1821號武漢園林博覽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編:430010
特許商品送至:招商開發(fā)組,聯(lián)系人:徐偉,聯(lián)系電話:027-82885318,E-mail:wenlv8866@163.com。
其他征集作品送至:宣傳策劃部收,聯(lián)系電話:027-82437023,E-mail:2695010506@qq.com。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人所在地郵局接收當日郵戳為準;以直接交付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人簽收時間為準。
應征作品一經(jīng)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guī)則。應征文件不符合本規(guī)則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六、應征作品的評選和決定
1、征集人將聘請專家組成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吉祥物、口號及園博會特許商品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對應征者提交的設計作品進行評選。
2、評委會向征集人陳述并推薦優(yōu)秀作品,征集人擁有從上述優(yōu)秀作品的設計方案中選出最終采納方案的決定權。
3、評委會由不少于5人的奇數(shù)名委員組成。
4、征集活動期間,主辦方將邀請專業(yè)人員對參賽作品進行指導點評,優(yōu)化更新參賽作品。
5、征集人對評委會成員的構成、數(shù)量或人員調(diào)整等擁有最終決定權。
6、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擁有最終決定權利?!?BR>
七、獎項及獎金
(一)吉祥物獎項及獎金。
本次征集活動共評出30個吉祥物人氣獎,征集人將為人氣獎作品的作者頒發(fā)獲獎證書。設置10個吉祥物優(yōu)秀獎,每件優(yōu)秀獎作品將獲得獎金人民幣3000元。設置1個采納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5萬元。
(二)口號獎項及獎金。
本次征集活動共評出50個口號入圍作品,征集人將為入圍作品的作者頒發(fā)獲獎證書。設置10個口號優(yōu)秀獎,每件優(yōu)秀獎作品將獲得獎金人民幣1000元。設置1個采納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5000元。
(三)園博特許商品獎項及獎金。
1、入圍獎20名,各獎獎金2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
2、優(yōu)秀設計獎4名,各獎獎金10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
3、最佳設計獎2名,各獎獎金20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
以上各獎項除規(guī)定獎品外,還獲得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門票2張(門票將于園博會開幕前2個月發(fā)放到獲獎者)。
(四)獲獎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主辦單位代扣代繳。
八、相關聲明
1、征集人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應征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2、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征集人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參選作品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
4、應征者必須保證投稿作品為原創(chuàng)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及被使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5、為避免宣傳口號征集中產(chǎn)生的版權糾紛,如遇結構雷同,用語近似的參賽作品,按以下原則進行篩選評比:
5.1 作品提交時間;
5.2 作品中字符匹配度高于60%。
6、應征者應確保所完成作品系獨立創(chuàng)作完成,應征者不得侵犯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著作權,否則應由應征者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7、大賽征集期間,組委會可對部分優(yōu)秀參賽作品無償進行媒體用途的宣傳和曝光。
8、獲獎作品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方所有,應征者享有署名權。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9、所有參與本次大賽的未獲獎作品,需應征者自行去除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的相關信息方可另作他用。如借本活動名義造成的任何不良影響將由應征者承擔,主辦方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10、參賽者通過微博、微信、郵寄等方式提交作品時,即被視作已經(jīng)閱讀并同意本公告所有條款。
11、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公序良俗的內(nèi)容。
12、由征集人向應征者提供的任何涉及第十屆中國(武漢)國際園林博覽會的基礎資料,其知識產(chǎn)權或所有權歸征集人所有。